根据《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〈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综〔2017〕35号)等文件规定,现对我局委托浙江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提交的《浙江省湖州市滨湖矿区WQ10井地热资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咨询报告书》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,自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9日。如有异议,可以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(书面反映的,送达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4月19日下午17点)。
联系地址: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
联系人:姚金江 联系电话;0572-2702337
附件:1. 浙江省湖州市滨湖矿区WQ10井地热资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咨询报告书
2. 浙江省湖州市滨湖矿区WQ10井地热资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咨询报告书参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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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4月6日